农夫山泉轿子雪山(云南)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
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,总投资109700万元,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。
占地约243 亩,新建生产厂房、辅助用房等建筑物共计109470㎡。绿地率14.14%,容积率1.13,建筑密度58.01%。
建设 72000bph瓶装饮用天然水生产线2 条、60000 bph无菌线 2条、5040bph2-6L 饮用天然水生产线1条、3500bph 12L饮用天然水生产线1条、瓶坯/瓶盖注塑系统15套,并配套水处理、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,形成年产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饮料生产能力。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。
环保投资708万元。环评单位为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。
一、施工期环保措施
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 2.5m 的围墙;定期洒水降尘;物料采用全封闭的遮盖;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,限速行驶等措施。
施工废水通过设置容积不小于 2m³的临时收集沉淀池,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,不外排;施工出入口设置 1 座车辆清洗池,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置后循环利用,不外排;施工场地地势最低的南侧顺地势修建临时排水沟,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进行三级沉砂,沉砂池容积不小于 5m³,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。
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、橡胶减震、管道减震、阻尼减震技术;规范使用各类机械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。
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;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。
二、运营期环保措施
1.有组织废气来源于锅炉废气、瓶坯注塑废气、污水处理站恶臭。
项目为天然气
蒸汽锅炉,配备低氮燃烧器。废气通过一根 18m 高的排气筒排放,排气筒高度、污染物(颗粒物、SO2、NOx)排放浓度均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新建
燃气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。
瓶坯注塑(含吹瓶)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,经瓶坯注塑机上方集气罩收集,经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。排气筒高度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标准要求。
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,收集后,经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,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,排气筒高度、恶臭污染物(NH3、H2S)排放浓度均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限值要求。
2.无组织废气包括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(包括:瓶盖注塑废气及未被收集的瓶坯注塑废气、吹瓶套标工序、喷码废气)、拆边切环粉尘、异味、食堂油烟。
有机废气(包括:瓶盖注塑废气、未被收集的瓶坯注塑废气、吹瓶套标工序、喷码废气):瓶盖注塑生产时非甲烷总烃通过鼓风扇将瓶盖注塑区域产生的 VOCs 废气向外吹散;未被收集的瓶坯注塑废气经车间排气扇向外排出;吹瓶套标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小,利用车间顶部排风系统排出。水性油墨,喷码废气产生量极小,以无组织形式排放。该部分无组织废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后,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,厂界满足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。
拆边切环粉尘产生量极小,随瓶盖注塑区域废气排风系统排出,以无组织形式排放。该部分无组织废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后,厂界满足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。
车间产生的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,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,厂界能够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即臭气浓度≤20(无量纲)。
食堂采用电及天然气作为燃料,食堂厨房设置 1 台油烟净化器,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相应的标准要求后,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栋楼顶排放。
3.废水包括膜前水、反冲洗废水、工艺清洗废水(包括:设备清洗废水及洗瓶废水)、车间地面冲洗废水、锅炉浓水、冷却定排水、实验废水、生活废水。
实验废水经中和池(容积为 0.5m3)预处理、生活废水经隔油池(容积为 2.0m3)及化粪池(容积为 30m³)预处理后,与反冲洗废水、工艺清洗废水、车间地面冲洗废水、锅炉浓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(采用“调节池+水解酸化+生物膜接触氧化+辐流式沉淀池+磁絮凝脱色”工艺,规模2400m³/d)处理,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中的三级标准,其中氨氮、总氮、总磷执行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》其他企业的标准限值,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。
膜前水主要污染物为 SS、盐类,优先回用于冷却用水循环补水、地面清洗用水、盥洗用水及绿化用水,其余膜前水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,最终进入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。
4.通过基础减震、厂房隔声、距离衰减后,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2 类标准要求,即:昼间≤60dB、夜间≤50dB。
5.一般固废包括茶叶渣、注塑边角料、废瓶坯、废瓶盖、废包装材料、废滤芯、废过滤膜、废石英砂、废活性炭(水处理)、废培养基、生活垃圾、化粪池及隔油池污泥、污水处理站污泥。
茶叶渣、废包装材料、生活垃圾、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。注塑边角料、废瓶坯、废瓶盖、废滤芯、废过滤膜、废石英砂、废活性炭(水处理)经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或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及厂家回收处理。化粪池及隔油池污泥定期委托清掏处置。
6.废机油(HW08 900-249-08)、废活性炭(废气处理)(HW49 900-039-49)、油墨空桶(HW49 900-041-49)、废试剂瓶(HW49 900-047-49)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,暂存于危废暂存间,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。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相关规定。
7.环境风险: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,设置专人定期检查;化学品分类存放;按规范设置灭火和消防装备;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、设施运行操作制度、人员岗位培训制度;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;开展相应应急演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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